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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异议

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,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;被异议方可在规定期限内答辩,我们提供全程指引。

服务介绍

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,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;被异议方可在规定期限内答辩,我们提供全程指引。

服务内容

  • 异议可行性评估:分析被异议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;
  • 异议申请材料:异议申请书、理由陈述、证据材料;
  • 异议答辩:收到异议通知后的答辩理由与证据组织;
  • 异议程序跟踪与裁定结果跟进。
PROCESS

办理流程

01

异议/被异议

确认异议期或答辩期限

02

评估策略

分析理由与证据

03

提交材料

异议申请或答辩材料

04

等待裁定

跟踪审查进度

COMMON QUESTIONS

常见问题

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商标异议?

在先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初审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,可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。

商标异议期限是多久?

自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提出异议。

被异议后不答辩会怎样?

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,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审查决定,但答辩有利于充分陈述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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